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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阁下购买颐和山庄二期毓秀阁;和风阁前;请仔细阅读本认购须知,如有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职员查询。
(一) 购房须知:
1、“颐和山庄”之楼宇,均由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发给房地产所有权证,确认房屋的产权属购买都所有。业主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均受国家法律保护,有自由买卖、出租、继承、赠与、抵押和转让的权力。
楼宇之土地的使用权和年限按广州市政府定办理,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车位50年。
2、认购者敬请带备本人身份证(含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未成年人购房,由监护人办理并提交监护人公证书。
3、企、事业单位购房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关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国有公司还须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楼文件正本一份,股份制企业及境外注册公司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交经中国委托人见证的商业注册证、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决议。
(二)按揭付款须知:
认购者选取按揭付款方式,敬请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开发商开具的定金收据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下面资料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及签署有关文件:
1、香港人按揭:
A、身份证复印件;
B、律师楼开出的收入证明
C、最近两面个月的工资租单
2、国内居民办理按揭:
A、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B、户口证复印件一份;
C、收入证明。
3、单位办理按揭:
A、营业照复印件;
B、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C、单位出具的申请报告;
D、在——银行开具基本户的证明(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住房公积金证明书;
E、资金来源状况及上级的批准文件。
注:具体按揭付款须知以各银行公布资料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认购者在签署<颐和山庄认购书>后及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要求加名,转名或理换认购物业,认购者须征得发展商的同意,并缴交人购成交价格1%的手续费;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申请加名,转名,更换认购物业的,则向广州市房屋交易所申请,办理过程中所需支付的一切税费,概由认购者负责.
2、请认购者认真阅读上述(颐和山庄认购须知),严格履行预约时间,如逾期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认购者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发展商有权将预定的单位另行销售。
发展商:广州颐和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远洋商务大厦四楼
电话:97700900 50301 50002
代理商:广州远洋房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远洋商务大厦四楼
电话:87765988-50305 / 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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